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獨立保函)
編號:
申請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開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稱):
鑒于 (以下簡稱“受益人”)與 (以下簡稱“申請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施工和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簽訂《 》(以下簡稱基礎合同”),我方(即“開立人”)根據基礎合同了解到申請人為基礎合同項下之發包人,受益人為基礎合同項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請人的請求,我方同意就申請人履行與貴方簽訂的基礎合同項下的工程款(指基礎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義務,向貴方提供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見索即付獨立保函(以下簡稱“本保函”)。
一、本保函擔保范圍:申請人未履行基礎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應當向貴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利息、律師費、訴訟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本保函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開立之日起至基礎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結算款項支付之日后 日止,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諾,在收到受益人發來的書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內無條件支付,前述書面付款通知即為付款要求之單據,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達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
(2)載明要求支付的金額;
(3)載明申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條款和內容;
(4)聲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約定或我國法律規定免除申請人或開立人支付責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應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到達的地址是: 。
受益人發出的書面付款通知應由其為鑒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本保函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不得設定擔保。貴方未經我方書面同意轉 讓本保函或其項下任何權利,對我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六、與本保函有關的基礎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不影響本保函的獨立有效。
七、貴方應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內將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銷,但是不論貴方是否按此要求將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義務和責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動消滅。
八、本保函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爭議裁判管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開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立時間: 年 月 日